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路線圖”更加明晰

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路線圖”更加明晰
2026年04月09日 14:20 金融網官方微博

4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立足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戰略,緊扣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與《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部署,明確了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重點任務、實施路徑與監管要求。這份部署具體、導向清晰的“路線圖”,既延續了歷年政策的連貫性,又針對當前“三農”金融服務的痛點難點作出創新優化,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注入更精準、更可持續的金融動能。

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堅實基礎,從一組官方數據中可清晰窺見。截至2026年2月末,全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達14.52萬億元,同比增長10.34%,保持兩位數增長態勢,彰顯了金融資源向“三農”領域的持續傾斜;2026年前兩個月,新發放普惠型涉農貸款平均利率降至4.05%,同比下降0.46個百分點,切實降低了農戶與涉農企業的融資成本,緩解了“融資貴”難題。在農業風險保障方面,2026年1—2月,農業保險已為2100萬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0.9萬億元,有效覆蓋農業生產中的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為農戶穩定生產吃下“定心丸”。這些數據充分表明,近年來金融監管總局強化監管引領、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優化涉農服務的舉措已見實效,也為2026年政策落地奠定了堅實基礎。

《通知》的發布,讓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路線圖”進一步細化,核心體現在重點領域供給、機構責任落實、產品服務優化、風險防控四個維度,各環節相互銜接、層層遞進,構成了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體系。

在重點領域金融供給上,《通知》明確了“靶向發力”的方向,聚焦鄉村全面振興的核心需求精準施策。一是筑牢糧食安全底線,持續加大對穩定糧油生產、“菜籃子”產業提質增效、農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力度,以金融手段保障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升;二是激活縣域發展動能,助力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堅持投資于物與投資于人緊密結合,支持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發展,培育農村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三是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加大對鄉村振興片區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出臺專項信貸優惠政策,打通城鄉金融服務壁壘;四是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落實“實施常態化精準幫扶”要求,健全常態化金融幫扶機制,聚焦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欠發達地區,提升金融幫扶的力度、精度和實效,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這一系列部署,緊扣“農業農村現代化”核心目標,體現了金融服務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度契合。

在機構責任落實上,《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定位,避免“責任模糊”與“內卷式”競爭,推動形成協同發力的格局。《通知》明確要求,2026年農業發展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目標,其中大中型商業銀行需注重區域均衡發展,統籌東中西部信貸計劃,力爭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穩步增長。與往年政策相比,今年的機構責任更具針對性——去年要求各銀行機構單列涉農信貸計劃,今年則聚焦農業發展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這一核心群體,同時引導農村中小銀行通過深化改革提升支農支小能力。尤為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提出,大型銀行保險機構要帶頭維護縣域金融秩序,堅決防止并糾正對涉農客戶過度共債、“價格戰”等“內卷式”競爭行為。據悉,涉農信貸領域的“內卷”本質上是供需失衡的體現,部分銀行聚焦存量市場、過度授信,既忽視了總量風險管控,也削弱了業務創新與市場拓面能力,此次《通知》的明確要求,將推動金融機構回歸理性競爭,把更多精力放在服務提質與市場拓面上。

在產品服務優化上,《通知》堅持“因地制宜、適配需求”的原則,著力破解“三農”融資痛點。針對“三農”領域融資需求分散、抵押擔保不足、還款周期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匹配等問題,《通知》要求優化涉農信貸產品和服務,結合“三農”特點推出更適配的信貸產品,依法合規加大對涉農企業和農戶貸款展期、續貸支持力度,緩解生產經營中的資金周轉壓力。在保險保障方面,強化稻谷、小麥、玉米、大豆等主糧作物保險保障,同時因地制宜發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進一步完善農業風險保障體系。這一部署呼應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健全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的要求,讓金融服務更貼合農業生產實際與農戶需求。

在風險防控上,《通知》劃定清晰“紅線”,筑牢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安全底線。農村金融服務環境薄弱、信用體系不完善、風險隱患較多,一直是制約金融支農質效的重要因素。對此,《通知》明確要求著力優化農村金融服務環境,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涉農信息歸集共享,促進農村金融與鄉村治理深度融合,依托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提升服務便捷度。同時,強化風險監測與管控,切實防范涉農貸款用于非農領域,嚴禁以涉農金融名義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禁與不法中介內外勾結、騙取貸款和保險理賠等行為;銀行機構需加強對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的日常監督管理,防范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風險,確保金融資源真正用在“三農”刀刃上。這些要求既立足當前農村金融風險防控的實際,也與國家關于農村資源資產監管、涉農資金監管的總體部署保持一致,推動金融支農實現“穩增長、防風險”的雙重目標。

從政策導向與實施路徑來看,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路線圖”,呈現出三大鮮明特點,彰顯了監管部門推動金融支農高質量發展的決心。其一,政策導向更注重“質效優先”,從往年側重“規模增長”向“規模與質量并重”轉變,例如大中型商業銀行的普惠型涉農貸款目標由“增速高于本行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調整為“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既避免了盲目追求增速帶來的風險,也引導機構聚焦服務提質;其二,實施路徑更注重“精準發力”,無論是重點領域的靶向支持,還是不同機構的責任劃分,都立足“三農”實際需求,避免“一刀切”,體現了“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的原則;其三,風險防控更注重“底線思維”,通過明確禁止性規定、強化監管要求,防范金融資源挪用、違規競爭等問題,確保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可持續性。

客觀來看,《通知》的落地實施,既面臨著良好的基礎條件,也存在一些現實挑戰。從有利方面而言,經過多年實踐,95%以上的銀行保險機構已建立完善的涉農金融服務機制,普惠型涉農貸款持續增長、融資成本穩步下降,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推進,為政策落地提供了堅實支撐;同時,《通知》與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鄉村振興總體部署同頻共振,形成了政策合力,能夠有效引導金融資源向“三農”傾斜。從挑戰來看,農村地區信用體系仍不完善,部分偏遠地區金融服務覆蓋面不足,涉農貸款風險識別與管控難度較大,部分農村中小銀行支農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政策實施過程中逐步破解。

總體而言,《通知》的發布,標志著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路線圖”更加清晰、任務更加明確、責任更加具體。這份“路線圖”的核心要義,在于實現“三個統一”:一是金融支持與農業農村現代化需求的統一,聚焦糧食安全、縣域發展、城鄉融合等核心任務,讓金融資源真正服務于鄉村振興的重點領域;二是機構責任與服務能力的統一,明確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定位,推動形成協同發力、理性競爭的格局;三是規模增長與風險防控的統一,在擴大涉農金融供給的同時,筑牢風險底線,實現金融支農的可持續發展。

展望2026年,隨著《通知》各項部署的逐步落地,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的質效將進一步提升。一方面,更多金融資源將精準投向“三農”重點領域,有效緩解農戶與涉農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農業科技創新、縣域產業發展、鄉村建設注入新動能;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將不斷健全,信用環境持續優化,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增強,推動金融支農從“量的積累”向“質的飛躍”轉變。同時,也需注意,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監管部門持續強化引領、金融機構主動作為、地方政府協同配合,不斷破解實踐中的痛點難點,讓金融之水更好地浸潤鄉村大地,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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