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港府今日(4月14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第8條,從外匯基金轉撥1,500億港元至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該轉撥將通過在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法團下的指定賬戶進行,并分別在2026至27和2027至28年度以每年750億港元進至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賬戶。港府將在立法會通過《2026年撥款條例草案》后落實相關安排。
港府發言人表示,《外匯基金條例》第8條賦權財政司司長可從外匯基金轉撥款項并訂明相關機制,首要條件是財政司司長須信納相關轉撥不會對外匯基金保持港港元匯價穩定并維持本港貨幣及金融體系穩定和健全的主要目的造成不利影響。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在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外匯基金去年的投資表現創下歷史新高,全年投資收入達3,300億港元,截至去年底,外匯基金總資產超過41,000億港元,規模足以維持香港貨幣金融穩定。在不影響外匯基金保持香港貨幣金融體系穩定健全的前提下,建議從外匯基金把1,500億港元,分兩年轉撥至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支持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基建項目。
港政府發言人強調這次轉撥屬特別安排,并非經常措施,所有款項均會用于基建項目而非政府的經營開支,目的是加快提升發展容量,屬長遠投資。港府早前已就轉撥建議咨詢外匯基金咨詢委員會,并獲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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