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托業務分類新規》,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單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單一自然人及其親屬共同委托,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財產規劃、風險隔離、資產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業等定制化事務管理和金融服務。
家族信托實收信托應當不低于1000萬元。受益人應當為委托人或者其親屬,以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組織,但委托人不得為唯一受益人。
單純以追求信托財產保值增值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專戶理財性質的信托業務不屬于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簡易架構
加之根據《信托法》及九民紀要的相關規定,信托財產本身獨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固有財產,而且其只在極其例外的情況下才會被執行,所以資產隔離的效果較明顯。
所以,“家族+信托”的組合方式既符合我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家族的社會觀念,也能適用現代化社會中財富累積、管理及傳承的新變化,能滿足設立人的多重需求,實現法律、稅務等風險的有效管控。

另外,家族信托中可裝入的財產范圍較廣,包括資金、股權、知識產權、土地等有價值的資產,委托人想保留某些具體的權利,也可以與受托人進行專門協商,實現靈活性和延續性的有機結合。
設立流程為:

漢正家族辦公室,專注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股權信托、社群信托設立、運營及資產配置;基金會設立、財稅管理、戰略咨詢、等級評估等服務;更多信息可搜索【漢正家族辦公室】至官方網站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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