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澎湃新聞報道,杭州一女教師在三個人的微信群聊天因誹謗他人被臺州警方行政拘留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女教師將天臺縣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天臺縣公安局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判令被告依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賠償原告被拘留期間的經(jīng)濟損失,并向其賠禮道歉。該案將于9月24日上午在臺州市天臺縣人民法院開庭。
值得注意的是,媒體在報道這則消息時,標題上特別用上了“三個人的微信群聊天”的字眼,意思是說,就是在“三個人的微信群”說了不該說的話,警方就給予其行政拘留,是不是執(zhí)法過嚴、判罰不當呢?
如果僅僅是在三個人的微信群說了不該說的話,而沒有再對其他人說,也沒有被進一步傳播,就對傳播或謠言編造者行政拘留,或許是有點過了,要求撤銷處罰有一點道理。問題在于,此起案件似乎并不像女教師自己所說的那么簡單。
當事人林女士(化姓)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11月26日,林女士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將關(guān)于某教師賣淫的不實信息在微信群名為“果凍局長群”進行傳播,并通過微信將該信息傳播給趙某某。11月28日,林女士又將該不實信息在微信群名為“仙女下凡”進行傳播。后該不實信息擴散,對該教師的名譽造成不良影響。案發(fā)后林女士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
也就是說,雖然林女士傳播謠言的兩個微信群,都只有3個人,也只給一位朋友傳播了該謠言。那么,外界是怎么知道的呢?真的如林女士所言,相關(guān)謠言在她傳播前就已經(jīng)廣泛傳播了嗎?如果廣泛傳播了,林女士憑什么主動投案?受害人又怎么知道林女士在微信群編造過她的謠言呢?
分明是,林女士的所謂“三人微信群”,又有人將她的謠言傳播給他人了,他人也繼續(xù)傳播了,林女士也就成為了謠言的源頭,而不是林女士所言,外界已經(jīng)廣為傳播。
而從警方對林女士微信群中的一名老師,以及與林女士微信聊天的老師也都做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情況來看,林女士的所謂“三人微信群聊天”,并非單純的三人微信群聊天,而是謠言傳播源頭,閨蜜和微信聊天的朋友,也成了謠言的傳播者,進一步擴大的謠言的傳播范圍。如果不是林女士編造謠言,閨蜜和朋友就沒有這個“新聞線索”,就不會出現(xiàn)新的傳播。
這也意味著,盡管林女士只是在兩個三人微信群中散布謠言,且只給一個朋友發(fā)布了謠言微信,但是,產(chǎn)生的后果卻不是只有幾個人知道,而是廣為傳播了。林女士真的需要責(zé)怪的,是把她的謠言又傳播給他人的閨蜜、家人和朋友,是她們在“幫助”林女士傳播謠言,是她們把林女士變成了謠言的源頭。同時,林女士也在客觀上用自己編造的謠言,害了閨蜜和朋友,讓她們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林女士需要做的,并不是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辯護,而是給閨蜜和朋友道歉,是自己的不負責(zé)任、張口便來、編造謠言,把閨蜜和朋友也給害了。
也正因為如此,奉勸林女士不要再做沒有意義的起訴,這樣的起訴,只會讓自己更被動,不僅會讓人覺得自己是一位長舌婦,還是一位謠言制造者。警方只對其行政拘留兩天,也主要是因為其主動投案,是比較寬容了,而不是因為只是在兩個“三人群”傳播謠言。不管在幾個人的微信群編造謠言、傳播謠言,只要是謠言,只要是被進一步傳播了,首先編造和傳播謠言者,都要承擔(dān)法律責(zé)任。林女士就是謠言的編造者,是謠言的源頭,必須嚴厲懲罰,警方的處罰,一點沒錯。林女士被行政拘留,也一點不冤。對這種不問真假,張口便來的人,就得法律伺候,讓其吸取教訓(xùn),也讓其他人警示。
在這里,我們建議那位被林女士編造謠言而受到傷害的老師,能夠勇敢地站起來訴林女士,要求林女士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jīng)濟損失,讓林女士為自己的無知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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