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洗錢”等六大問題,廣東大埔農商行被罰83.04萬元

涉“反洗錢”等六大問題,廣東大埔農商行被罰83.04萬元
2026年04月13日 16:10 時間財經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分行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廣東大埔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埔農商行”)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警告并合計罰款83.04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同步被追責罰款。

據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分行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埔農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共計六項,涵蓋多個關鍵監管領域,具體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管理相關規定、違反金融科技業務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國庫業務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征信業務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相關規定。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梅州市分行對大埔農商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給予其警告處分,并合計處以罰款83.0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部門同步落實“雙罰”機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責。其中,時任大埔農商行信息科技與創新發展部副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的羅某,因對該行“違反金融科技業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2萬元;時任大埔農商行授信管理部總經理的張某,因對該行“違反征信業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0.52萬元。

據公開信息顯示,大埔農商行成立于1991年8月24日,注冊資本20723.8455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劉聰莎,屬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涵蓋存款、貸款、結算、銀行卡等多項貨幣金融服務,是大埔縣本地重要的法人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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