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票清償票款后,票據再追索權需要發通知嗎?一定要知道,雖然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追索是核心,但發送書面通知,仍然是強烈建議且必要的法律風險防控措施。
與紙質票據時代不同,電子商票的追索和再追索行為,主要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完成,這使得“通知”的形式和意義發生了部分變化。
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發起線上追索(或再追索), 是行使權利的核心標志和法定方式。該系統操作本身具有即時、留痕、不可篡改的特性,雖然其法律效力高于傳統紙質通知,但書面通知仍至關重要,不能因為完成了線上操作,就完全忽略線下書面通知的作用。
一、 為什么通過系統線上追索,本身可被視為“通知”?
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發起追索請求,其法律效果等同于甚至優于傳統的書面通知。系統會記錄操作的確切時間、對象和內容,對方也會在系統中收到提示。這完美解決了紙質通知中關于“是否收到”、“何時收到”的爭議。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向直接前手發起“追索清償”申請,是行使再追索權最重要、最關鍵的一步。這一步絕對不能省略。
二、 為什么仍強烈建議發送線下書面通知?
盡管線上操作是核心,但發送一份額外的書面通知(通常通過EMS快遞),仍然是審慎的做法,主要原因如下。
1、書面通知提供了一個獨立的、可追溯的證據鏈。
2、一份詳細的書面通知可以列明:已清償的全部票款金額,利息的計算方式,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3、如果最終需要提起訴訟,向法院提交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至關重要。這套“線上+線下”的組合拳,能讓你的證據體系無懈可擊。
4、一份正式的、蓋有公章的《再追索通知函》,有時比系統內的一條電子追索記錄更能引起對方的重視,可能促使對方主動協商付款,避免進入繁瑣的訴訟程序。
對于電子商票的再追索,雖然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內的線上操作,是法定且核心的“通知”和權利行使方式,但為避免任何潛在風險,并為可能發生的訴訟準備最完善的證據,同時發送一份傳統的書面通才知是最佳實踐。
(天下通商貿-專注票據服務 15 年,您貼身的票據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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