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使投資基金招GP

山西天使投資基金招GP
2025年09月17日 23:09 投資界微博

關于山西天使投資基金公開遴選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機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決策精神,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著力聚焦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重點支持山西晉創谷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發展,山西天使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擬聯合社會資本組建設立第一批子基金,為吸引全國優秀機構積極參與子基金組建,現公開遴選基金管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天使投資基金簡介

天使投資基金目標規模不低于20億元,首期規模2.52億元。天使投資基金通過參股出資子基金及直接股權投資項目方式,支持山西省內先進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導體材料等重點領域優質早期項目,重點投資山西晉創谷初創期科技型企業。

二、子基金政策要點

(一)出資上限

子基金規模應與其管理機構的募資能力、投資能力相匹配,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天使投資基金在單個子基金中的認繳出資比例不超過該子基金總規模的50%。

(二)存續期限

子基金的存續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且不超過天使投資基金的存續期限。

(三)天使項目定義

子基金不低于60%的資金應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企業。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

(1)基金的投資須為其首兩輪外部機構投資且接受投資時企業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60個月);

(2)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且接受投資時上一年度凈資產或者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

(四)讓利機制

天使投資基金可在取得基準收益后,以其獲得超額收益的50%為限,向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其他社會資本實行讓利;基準收益應不低于出資子基金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五年期LPR),具體可在子基金法律文件中約定。

(五)容錯機制

遵循市場規律,以子基金整體作為評價依據,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考核依據。對依法合規、決策程序透明、已履職盡責、因政策變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項目投資失敗或損失,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且未謀取私利的,視具體情況容錯免責。具體根據《山西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配套的容錯實施細則執行。

子基金申報要求詳見《山西天使投資基金公開遴選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南》。

三、子基金管理機構基本條件

子基金管理機構應在相關產業領域內具有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相應的募資能力,管理團隊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投資經驗或與投資領域相關的行業經驗,并滿足如下條件:

(一)運營資質

1.具備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資格;

2.管理機構須在中國大陸依法設立,實繳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3.管理機構信用記錄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管理團隊

1.管理團隊80%以上成員須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且應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2.管理團隊成員無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通報批評或處罰等不良記錄。

(三)投資能力

管理機構管理的基金實繳規模累計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且管理團隊有3個以上成功投資的案例,其中至少一個案例實現成功退出。成功投資案例指有材料證明滿足以下任一要求:

1.已成功退出,且內部收益率不低于15%;

2.暫未退出,但公允價值實現50%以上增值或已成功上市。

(四)內部控制

1.管理機構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管理制度、決策流程和內控機制,具有健全的項目儲備制度、資產托管機制及激勵約束機制;

2.管理機構如同時管理相同領域、地域及階段的其他基金,應當建立利益沖突防范和化解機制并向基金出資人如實披露。

(五)投后服務能力

管理機構需具備較深厚的綜合服務能力和資源,能夠較好地為被投企業提供投后增值服務。

(六)優先考慮的情形

對以下背景的申請機構所發起的子基金優先考慮:

1.行業知名機構。有出色的歷史投資業績,行業排名前50名(具體參考清科等第三方知名機構或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近三年發布的相關行業排名);

2.上市公司或行業龍頭企業的關聯方,或與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有較好的業務合作,上市公司、龍頭企業可作為擬發起基金的基石出資人;

3.與技術源頭單位有較好的業務合作,包括在晉或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

4.與科技成果轉化機構等有長期的業務交流與合作,包括在晉或國內外知名科技企業孵化器、技術轉移機構等;

5.在山西省內有常設機構或固定辦公場所,或擬在山西省內設置機構或辦公場所的管理機構。

四、遴選程序

(一)公開征集。發布遴選公告及《山西天使投資基金公開遴選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南》(簡稱《申報指南》),明確遴選條件、管理要求、遴選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等內容,公開征集子基金。

(二)申報材料。申報機構根據《申報指南》要求編制、遞交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擔完全責任。材料遞交后,原則上不接受補充或更改。申報機構一經提交,視為認同并接受《申報指南》提出的全部要求。

(三)組織開展評審。評審工作按照初步審查—篩選評審—盡職調查—協商談判—投資決策的程序依次開展。

(四)結果公示與確定。確定中選申報機構,并向社會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向中選申報機構發函確認。

五、申報方式

(一)申報機構通過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BQFf1aROsZLvIYsCwDtYvQ?pwd=ja71下載《申報指南》及附件。對照《申報指南》的要求,確認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子基金具備申報資格后,如實、完整填寫《申報指南》所附申報材料。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受理子基金申報材料,申報機構將填寫完成的全套申報材料電子版(同時包括蓋章掃描版和word版材料)同步發送至以下郵箱:sztz@sxzq.net、fund@icpartners.cn。

經初審認為無須補充的,再提交紙質材料;如需咨詢,亦可發送至上述郵箱。

(三)收到申報機構提交的正式申報材料后,天使投資基金執行事務合伙人將按前述程序及時組織推進相關遴選工作。

(四)為免疑義,后續如《申報指南》中提及的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申報方式(發送郵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等信息因業務實際開展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動的,天使投資基金將及時更新公布。

子基金遴選文件

來源:山證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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